1. 决策事项概要
决策名称:g318墩上收费站开通收费。
决策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墩上镇中铺村。
优惠措施:
(一)、国家政策减免范围
(1)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免交车辆通行费;
(2)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3)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4)符合国家运输鲜活农产品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的车辆,以及沿线居民完全从事农业生产、运输农业物资的非营业性的农用小型拖拉机,免交车辆通行费;
(5)按国家规定及经省政府批准免征通行费的其他机动车辆。
(二)、市财政全额补贴车辆范围
(1)池州籍(车牌为皖r)小型客车(7座及其以下);
(2)池州籍(车牌为皖r)城际公交车;
(3)池州籍(车牌为皖r)的校车;
(4)来池州投资并持有“绿卡”的外商,本人所拥有的小型客车(7座及其以下),一张“绿卡”对应一部车辆;
(5)车主为池州市居民,车牌为外地牌照的车辆(7座其及以下),以上车辆通行费用由政府能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全额补贴。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现就以下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决策运营的意见和建议:
(1)本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2)对本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3)对本决策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收费站周边区域的公众,主要利益相关者、决策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媒体等。
(2)本次为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评估机构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向决策建设运营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本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敬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 意见反馈单位
评价单位:安徽益皖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88 0553 6258
邮箱: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