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公路”。扎实开展公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设置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涵洞、高陡边坡等事故易发路段安全设施,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治77处,清理农村公路边坡15处,疏通边沟1280千米,清除路面障碍物1.2万平方米、路肩堆放物9300平方米,设置道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路段安全警示标志18处长1100米。
创建“平安车船”。严把营运准入关和技术关,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运输企业209家、客货运车辆4778台,限时整改安全隐患88起,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69台,整治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车辆108台。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开展水上安全现场排查15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4起,更换老化、模糊不清渡口标识标牌5个。
创建“平安工地”。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查处未配安全员、未设安全标识、未戴安全帽等不规范行为6起,限时完成整改6起。常态开展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把工程备料、路基压实、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及时整改质量问题4起,责令返工处理5处,规避潜在安全隐患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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