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发放信用宣传传单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1月是全国“信用交通宣传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治理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监管,积极营造交通信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多措并举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和充分共享,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也是实现联合奖惩的前提。“不论是对超限超载运输违法失信行为的整治,还是对出租汽车不规范经营顽疾的治理,都应与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服务信誉考核结合起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鲍推舟表示。“从加强信息归集精准发力,到公示公开强化监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及时精准地对失信行为高发的区域、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和治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恶劣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逐步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在政府投资、招标采购、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中,对诚实守信市场主体实行优先准入、简化程序等政策;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对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制定联合奖惩清单,进行专项治理,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依托媒体、门户网站和“车、船、机、路、港、站”等媒介资源,传播交通运输诚信文化。主动走进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市汽车客运总站、市公交公司、安徽金鑫建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了解诉求,介绍相关激励及惩戒举措,增强交流互动。
突出源头 开展专项整治
深化源头治超。推进“以票管源”,将全市年产20万吨以上的源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货源单位监管。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动态巡查。利用科技手段进行追踪,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加强非现场执法。
加强公路运输监管。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雷霆行动”,打击“黑车”、非法网约车以及班线客车违规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出租车异地营运整治,强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监管,约谈7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17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持续开展g318池青九公路扬尘污染治理。
集中整治水运违法行为。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排查整治,完成池州市主城区7家港口、1家第三方接收企业及东至片区10家港口、2家第三方接收企业污染物接收设施的排查整治。开展内河水域船舶防污染和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普货船舶动态核查、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专项检查。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经营行为,打击非法采砂,开展长江禁捕退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实行新业态监管。开展网约车合规化专项行动,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约谈高德等无资质网约车聚合平台,责令其停止网约车经营。通过核验具有“定制客运”标识的班车客运标志牌,向原许可机关确认等方式核实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影响定制客运经营者正常经营。督促网络平台、定制客运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服务界面、监督电话等方式受理旅客投诉建议。鼓励网络平台拓展线上服务评价功能,在订单完成后供旅客自愿反馈对出行体验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定制客运经营者、网络平台、驾驶员和车辆的评价、建议、投诉等相关信息。
柔性执法 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创新执法方式,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推行包容柔性执法,落实轻微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将81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列入市级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超限运输治理实施信用监管后,全市先后有107家货源企业安装源头治超自控系统。截至今年10月份,共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563台次,卸载货物12902.73吨,查处违规装载货源单位16户次、未按规定签发装载证明车辆9台。检查港口企业73家次(普货42家次,危险品31家次),垃圾回收企业1家,航运企业12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摸排非法参与海上运输内河船舶9艘次,涉事航运公司4家,召开约谈会5次。道路客运整治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黑头车”、网约车、出租车案件37起,其他案件101件。
开展交通运输失信治理宣传,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信用“监管、惩戒、修复”,对67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信息进行了抄告,对外地抄告的25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后续处理,帮助21家市场主体修复了失信记录。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情况,全市共审核备案矿产品运输车辆3633台。
夯实信用基石需要久久为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做好信用交通建设,为构建诚信社会、诚信池州、诚信交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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