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池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办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了2022年度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22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等级通告如下:
考核对象 |
考核等级 |
备注 |
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自行车)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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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电动车)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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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青桔)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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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美团) |
d |
未报备自行退出经营 |
池州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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